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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拉葫芦使用过程中十四条严禁操作规则

  •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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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锐贝手拉葫芦行业新闻发布平台)
  • 1、严禁超负荷起吊重物。

    2、严禁下吊钩扣到起重链条上起吊重物。 

    3、严禁使用手拉葫芦斜吊。  

    4、严禁上升或下降重物的距离超过规定的起升高度。 

    5、严禁拋掷手拉葫芦或下吊钩组件翻转起吊。 

    6、严禁超载使用。  

    7、严禁用人力以外的其他动力操作。  

    8、在使用前必须确认机件完好无损,传动部分及起重链条润滑良好,空转情况正常。  

    9、起重前检查上下吊钩是否挂牢。严禁重物吊在吊钩尖端等的错误操作。起重链条应垂直悬挂,不得有错扭的链环,以确保安全。  

    10、操作者应站在于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拽动手拉链条,使手链轮沿顺时针方向旋转,即可使重物上升;反向拽动手拉链条,重物即可缓缓下降。  

    11、在起吊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12、在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拽动手拉链条时,用力应均匀匀和缓,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手拉链条跳动或卡环。

    13、操作者如发现受拉力大于正常拉力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查。 

    1)重物是否于其他物件牵连。 

    2)手拉葫芦机件有无损坏。  

    3)重物是否超出了葫芦的额定载荷。  

    14、严禁用2台及2台以上手拉葫芦同时起吊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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