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时代建筑起重机械都有了网络身份证

据统计,2012年全国发生的15起较大以上事故中,有9起是建筑机械事故,占事故总量的60%,死亡人数49人,占较大及以上事故死亡人数总量的71。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管理措施有效落实,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烟台住建部门开发了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2013年1月1日起,该系统正式启用。

该系统启用后,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自购使用单位和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建立企业网络信息用户,并登录“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通过购置加密锁进入系统并申报资料。

凡未审批建立网络用户的单位,一律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出租、安装拆卸和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此外,每台吊车都有自己的使用期限,超过期限的起重机系统将自动剔除。对已经备案登记的,要将备案资料信息重新录入系统;对于达不到资信等级标准的租赁企业不能录入本系统。

住建部门要求,出租单位在出租建筑起重机械时,应与施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此外,从起重机械进场到安装、再到拆卸,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

据住建部门介绍,烟台去年共备案登记设备2992台,检验建筑起重设备3160余台次,检测率达到了95%以上,确保了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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