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举措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督

  近期,区建设局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促进全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管理责任不清,履职不到位的现象。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凡租赁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体系;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资质证书、进场设备相关资料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及资格证书进行审查,是否有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检查设备的安拆、使用、维修保养情况;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检查施工单位和租赁单位的管理情况,对按拆现场和使用过程进行安全检查。

  二是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相互配合,认真履行各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起重机械的周保养月检修制度,杜绝起重机械维保记录和设备带病运行行为,切实保障生产安全。

  三是继续强化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要求从事塔吊、施工升降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现场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部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人员要做好操作规范的和安全意识的培训教育,冒险作业思想。

  四是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强化监督检查,按关文件要求对建筑机械安拆、使用登记等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同时,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行政处罚。

  9月份以来,已检查施工项目14项次,检查塔式起重机22台次,检查施工升降机13台次,检查高处作业吊篮90台次。下发隐患停工整改通知单7份,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并落实整改到位。目前已整改到位6项,对整改后依然未达到要求的1家施工项目将继续做好复查整改工作,施工期间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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