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起重设备排查事项

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起重设备排查事项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2.深基坑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排水、防水措施、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如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除、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5.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和项目经理、监理人员、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安全履责情况。

6.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特别是涉及到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7.施工现场外电线路与建筑物、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等安全距离以及现场临时施工用电。

8.施工现场洞口与邻边安全防护情况。

9.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10.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农民工宿舍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11.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及监督检查情况。

12.企业及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13.施工现场消防灭火器材和灭火设施的配备情况。

1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周边防护情况,包括对管廊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施工单位采取现状探勘、专项迁移方案、专项防护措施及对工程支持结构、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的施工监督情况;管廊内防积水排水设施设置及落实到位情况;针对管廊内多工序交叉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施工控制措施;各类孔口安全防护情况;通风与防尘作用安全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管廊交叉部位安全防护情况;管廊内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加大农村危险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力度。要进一步落实《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农村危险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鉴定出来的危险房屋督促落实安全责任,逐一制定解决方案,及时整治,确保住房安全。


延伸阅读:

上一篇:绍兴市将地毯式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下一篇:平远县开展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