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全力抓好寒冬时段及元旦、春节等重点节假日期间安全监管,我区于11月下旬起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一是周密组织部署。根据各级工作要求,区安委会认真分析研究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及时下发工作方案,组织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抓实抓好对危化品、交通运输、消防、建设施工、特种设备、水电油气、烟花爆竹、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及其他重点工矿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属地乡镇街道及“两区”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开展对辖区内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12月4日,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12月15日,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分别对工业企业、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商贸服务业相关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现场督查。12月19日,绍兴市杨文孝副市长带队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我区大检查行动开展予以肯定。

二是深入排查治理。目前,全区范围内已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177家次,督促整改隐患1205处。其中,建管部门对在建工程进行“地毯式”排查,已督促整改隐患104处,并重点加强对155台起重机械、45个高大支模、12个深基坑、63个脚手架的安全管控;建设部门按期完成14处危房处置任务,并对14个市政工程开展安全施工专项检查;安监部门分别对化工、矿山、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三场所两企业”等重点工贸领域进行安全检查,已检查相关单位106家次,督促整改隐患137处,对2家矿企、1家敏感物资经营店进行行政处罚;公安、消防等部门扎实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冬春火灾防控等工作,检查相关单位235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79处,责令三停单位1家;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单位严格执行客运站进站安检、长途客运实名售票、实名乘车等制度,加强对货运企业,特别是危险品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强化实名登记及危险品运输实时监控等措施,加大对重点桥遂、路段以及交通在建工程的巡查频次,督促整改隐患44处;服务业发展局、供销总社、商贸国资总公司等集中检查商场、市场、加油站等单位128家次,督促整改隐患21处;供电部门对78个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开展督查检查,责令整改13处违章作业行为。

三是持续深化巩固。目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正处于排查整治阶段。为进一步抓好元旦、春节两个时间段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12月28日至1月25日将进入督查检查阶段,由区领导带队、部门联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查检查,加强交通站点、商场市场、酒店旅馆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控。1月26日至2月28日为巩固提升阶段,重点是针对节后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排查、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对本次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问题不足,提出改进措施,结合2017年度安全生产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新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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