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企业技术要求

一、一级“一体化服务企业技术要求

一)拥有400KN.m以上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总数不少于80台(设备可自有、联营或租赁,由“一体化”企业负责统一管理)。

二)配备相应的技术及管理人员:

    1、有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2、专职安全员、机械员不少15人;

    3、专业技术维修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建筑起重机械维修工6~7人,电器维修工3~4人);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18人,配备与其设备能力相适应的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信号司索工。

三)具有与其设备能力相适应的维修保养基地和维修车间。

四)建立远程监控系统,能够实时掌握权属所有塔机的运行情况。

二、二级“一体化”服务企业技术要求

一)拥有400KN.m以上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总数不少于50台(设备可自有、联营或租赁,由“一体化”企业负责统一管理)。

二)配备相应的技术及管理人员:

    1、有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

    2、专职安全员、机械员不少6人;

    3、专业技术维修工人不少于8人(其中建筑起重机械维修工5~6人,电器维修工2~3人);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10人,配备与其设备能力相适应的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信号司索工。

三)有与其设备能力相适应的维修保养基地和维修车间。

四)建立远程监控系统,能够实时掌握权属所有塔机的运行情况。

三、三级“一体化”服务企业技术要求

一)拥有400KN.m以上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总数不少于30台(设备可自有、联营或租赁,由“一体化”企业负责统一管理)。

二)配备相应的技术及管理人员;

    1、有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2、专职安全员、机械员不少3人;

    3、专业技术维修工人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起重机械维修工3~4人,电器维修工1~2人);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6人,配备与其设备能力相适应的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信号司索工。

三)有与其设备能力相适应的维修保养基地和维修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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