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行业内通用的关于港口起重机稳定性的规范是《港口起重机稳定性基本要求》GB/T 18439-2001(下面简称“规范”),这是在《流动式起重机的稳定性确定》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的标准,来编写的。港口起重机的安装和操纵人员应该对港口起重机稳定性要求有一定的了解。
适用范围
在规范中,为了满足港口起重机稳定性,使起重机具备一定的抗倾覆性而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规范适用于岸边起重机、轮胎集装箱起重机、港口门座起重机等。
港口起重机稳定性
1、港口起重机稳定性的定义是:起重机自身的稳定力矩比倾覆力矩大。
2、在计算起重机稳定性时,根据GB/T 3811的标准来计算。而且计算时,数据应该以机身位置、载荷影响等最不利的力的作用和为准。
3、中国起重机械网起重机在作业时,风载荷和惯性载荷矢量叠加起来的倾覆力矩应比稳定力矩至少低10%。
4、如果起重机是无轨运行的,起重在斜面上进行作业时,计算稳定性时,应该要充分考虑机身支撑面对稳定性带来的不良影响。
5、如果港口起重机应用在地震多发地区,在计算稳定性时,应该要按照规定在计算中加入附加载荷来计算。
《港口起重机稳定性基本要求》(GB/T 18439-2001)是由交通部提出后制定的,为维护港口起重机市场的规范使用,减低事故的发生的可能,减少人员财产的损失,起到了重要的作用。